“假如你回绝合作酒精检测,咱们将对你采纳抽血检测。”警车上,一位交警举着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一位拒不合作承受呼气式酒精检测的“醉猫司机”马某宣布正告。
2月18日下午,保定公安交警高碑店大队交警在辖区路途展开查办酒驾醉驾违法举动,14时50分许,一辆小型一般客车驶入卡点,执勤交警要求司机摇下车窗承受检测。车窗刚一摇下,浓浓的酒精气味便扑面而来,执勤交警要求该车驾驭人靠边泊车承受呼气式酒精检测。
可该车驾驭人马某因为心虚,拒不合作检测。不知是“戏精”附体,仍是酒精上头,一次次地兴起腮帮对着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伪装使劲地吹气,跟交警耍起了“小聪明”。不过这小手段早被执勤交警一眼看穿。前后“吹气”屡次,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也未能成功检测。经屡次正告无效后,交警决定将驾驭人马某带回进行进一步检测。
在此过程中,交警仍再三劝说其承受呼气式检测,但劝说无果。无法之下,只能对其进行抽血检测。
终究,经判定,驾驭人马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3.6mg/100ml,系醉酒后驾驭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相关规定,马某因醉酒后驾驭机动车,将面对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五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的处分,并按照法令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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